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8月9日至9月9日,区委派出3个巡察组对区发改局、区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9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
近日,区委巡察组向上述党组织分别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的主要问题如下:
区发改局: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发改系统的部署要求不及时,党史学习教育联系工作实际不充分;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最长的达到26年未进行交流轮岗;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领导班子成员跟踪指导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提醒谈话未能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仍以布置工作和日常谈心交流的方式代替提醒谈话;推动营商环境指标优化提升不力,落实营商环境具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结合职能职责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不深入。
区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党组的领导意识不强,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制定制度不严谨,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没有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事宜;抓党建意识薄弱,党务工作抓而不实;对营商环境整治台账建立工作不重视;服务、创新意识不强,线上线下信息不对称。
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建工作规范性有欠缺;分管领导整改责任未能压细压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未能做到真认账真反思;主动谋划推动巡察整改力度不够;对标营商环境整治目标要求不明确、方案不细致;坚持思想引领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提升不够;营商环境整治开门查摆环节推进缓慢;行政许可时效性不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全面不及时。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思想政治学习不深不透,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措施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召开不及时;仍存在干部混岗现象;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退还进度缓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扎实,指导性方案形同虚设,行政审批程序不规范。
区交通运输局:以罚代管,货运源头治理效果欠佳,路面超限超载问题未能有效遏制;执法不经常,驾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不到位;车辆违法情形认定标准不一,执法队伍业务能力不强;制度建设滞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党组抓巡察整改思路不清晰,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不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依然不到位;提醒谈话未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坚持思想引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够;聚焦职能职责,谋划推动营商环境整治不够,行政许可信息公开不及时。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现象;召开党组会议不严肃;“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足,推进巡察整改不到位;对营商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理解不到位,便民服务意识不强。
区卫生健康局: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监管缺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不及时,推进巡察整改乏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应付;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配备不足;执行谈话提醒制度落实不到位;费用支出审批不规范;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重视不足;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不规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干部管理任用不规范;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还有差距;基层所干部配备不足;执行公车管理制度不严格;行政审批工作有待提高,行政执法办案不规范。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度建设不健全,制度管人管事弱化;议事规则混乱,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足;违规报销差旅费;推进巡察整改不力,未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营商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理解不到位,便民服务意识不强。
巡察组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区委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对指出的问题和意见要认真研究分析,明确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