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提升后勤服务水平,经区政府同意,拟公开雇用2名后勤服务工作人员。为确保雇用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雇用人数
本次拟雇用后勤服务人员2名。
二、雇用岗位
本次拟雇用的后勤服务工作人员职责主要是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三、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符合拟雇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雇用程序及办法
此次雇用工作由麻章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麻章区人社局全程指导和监督。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雇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雇用公告。《雇用公告》于2022年1月13日在麻章区纪委监委公示栏和清廉麻章网站上公告。
(二)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等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3日至2022年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麻章区政通东路1号麻章区委大院办公大楼5楼5020室。联系人:黄振仁,联系电话:0759-2733001。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报考人事或档案管理岗位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1份。报名时需现场填写《麻章区纪委监委雇用后勤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根据雇用条件,由麻章区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人员,现场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四)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由面谈和现场实操两部分组成,面谈满分为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现场实操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拟定雇用人选。第一名成绩并列时,面谈成绩高的优先。
1.面谈:通过面谈交流,深入了解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和语言表达能力。
2.现场实操:通过Excel等办公软件的操作,测试应聘人员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下轮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察。考察由麻章区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入围资格等情况出现拟雇用岗位人数不足的,经批准可以从其他应聘人员中择优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和程序办理雇用手续,由雇用对象与我委签订劳动合同(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受雇用人员的工作服从我委统一管理。雇用期间,每年对雇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雇用人员,我委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决定对其解除雇用合同;如有违纪违法的,解除雇用合同。雇用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原雇用关系(具体考核办法由我委另行制定)。
2.待遇:雇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麻章区有关规定执行,列入年度区财政预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雇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麻章区纪委监委雇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 庆(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陈玉仁(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
成 员:彭启帆(办公室副主任)
黄振仁(办公室一级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玉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雇用的相关工作。
(二)明确纪律。雇用工作,要在认真坚持“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如下纪律:
1.设立监督岗。由第四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雇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以保证公正性。
2.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应聘时要遵守有关纪律。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有关制度。
本方案由麻章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0759-273300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