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同意,定于2021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对区禁毒委30个有关成员单位禁毒工作开展专项巡察。按照《麻章区委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区禁毒工作专项巡察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巡察组主要针对区禁毒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决策部署,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围绕禁毒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监督检查履责担当作为情况。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处理。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总工会、共青团麻章区委、区妇女联合会,值班电话:13414930262。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麻章镇、湖光镇、太平镇,巡察延伸到村(社区),值班电话:13414882773。
巡察组值班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通讯地址:麻章区政通东路1号麻章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电子邮箱:mzqwxcz@163.com。同时设置联系信箱,区委第一巡察组信箱放置地点:麻章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大厅;区委第二巡察组信箱放置地点:各镇政府大门口。
特此公告。
中共麻章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