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麻章区委批准,麻章区纪委对麻章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原局长陈春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春黎在担任麻章区海洋与渔业局渔用柴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国家渔船柴油补贴资金造成较大损失;在担任麻章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财。
陈春黎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党员意识淡薄,违反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麻章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麻章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春黎开除党籍处分;由麻章区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陈春黎简历:
陈春黎,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广东省雷州市人,大学文化程度,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7月-1990年11月,在海康县专业技术学校当教师;
1990年11月-2002年9月,在麻章区(郊区)水产局工作,历任会计、副股长、股长、副局长;
2002年9月-2005年7月,任麻章区海洋与渔业副局长;
2005年7月-2015年8月,任麻章区海洋与渔业副局长兼广东渔政总队麻章大队大队长(期间2009年4月至2015年8月兼任麻章区海洋与渔业局渔用柴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主任、审核组组长);
2015年8月-2019年7月,任麻章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