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8日至6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23日,巡察组向麻章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开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麻章法院党组把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要求,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巡察整改全过程和各方面,以高度警醒、极端负责的态度,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认真消化反馈意见,周密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麻章法院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全院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在党组会议及全院干警大会上一再强调,全院干警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上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政治整改,增强政治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护短,深入整改、祛病除根,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主体责任,凝聚整改动力。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院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推进、研究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院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党组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认领整改项目,分工协作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建立整改工作半月报告制度,院党组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动态通报整改工作情况。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和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每半月刷新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三)注重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见效。院党组逐条逐句、认真细化分解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将17条反馈意见细化为32项整改任务,提出112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注重前期部署要求、中期检查推进、后期对账总结,加强督办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巡察整改任务和压力传导到各部门、各党支部和广大干警,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广泛参与、全面覆盖、落地见效。同时注重标本兼治,对需要长期整改和巩固事项,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全院共修订和新建制度19项,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四)结合主题教育,牢记初心使命。麻章法院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充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巡察反馈意见深度融合到主题教育中去,通过学习教育强理论、调查研究求实情、检视问题找症结、整改落实见实效等环节,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激发全院干警牢记初心使命,推进自我革命,以刮骨疗毒的勇气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全院干警务实创新,不懈奋斗,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清朗的政治生态、更加奋进的队伍投身到政法事业中去。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党组的政治建设薄弱,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规定不到位问题。
一是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我院梳理了近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的传达情况,重新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传达学习,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新纳入党支部集中学习,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及部门绩效考核。二是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我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精准扶贫工作,发动干警深入挂点扶贫村帮扶。整改期间,我院党组书记3次深入挂点扶贫村开展工作,24名中层干部分别到挂点村对口帮扶贫困户,党员志愿者队伍分批次慰问帮扶贫困户。自2016年4月起,我院委派一名中层副职干部作为工作队长脱产驻点扶贫。为加强扶贫攻坚力度,2017年11月再派一名干警脱产驻村补强扶贫工作队伍。整改期间,两次召开临西村“两委”干部追款会议,追回错发3000元扶贫资金,持续从其村分红款、扶贫扶持款或其他收入中扣还余下错发的扶贫款。三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改期间,我院扫黑办分别在麻章辖区内居住人口较多或刑事、治安案件较多的自然村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横幅,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覆盖面。2019年10月21日,我院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制定《关于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方案》,并据此方案于10月23日,区公检法司四单位及麻章区下辖三镇的主要负责同志共计50多人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宣传行动。
2.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一是建章立制。我院重新修订了《党组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规则》《关于贯彻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制定了《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重大专项活动邀请见证制度》等,对重大资金使用、重大事项汇报等事项进行了规范。二是提高党组会议质量。我院《党组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规则》对党组会、院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发表意见内容、表决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并在实际会议过程中,记录人员对参会领导发表意见不明确的,及时提醒补充完整。对党组会议及办公会议部署的工作,以台账形式予以督办销号,并将督办情况集中汇总向党组反馈,确保事事有落实。
3.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我院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坚持民主生活会的召开要时间服从质量,班子和个人问题找得不准不实的不开,并通过了《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前置会议、个人准备工作、提纲发言内容、材料把关责任、会议流程、表态意见等进行了细致的规范。
(二)对党组的思想建设薄弱,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的整改
4.关于没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问题。一是重新传达学习。我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党组书记重新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二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我院党组理论中心在整改期间先后六次召开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各党支部结合主题教育集中学。我院建立了每周“党团活动日”制度,将每周五下午作为党团活动相对固定日期,预留充足时间给各党支部开展支部学习及活动,结合主题教育必学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等纳入学习内容。
5.关于党组会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我院制定了《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两份文件对院领导、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的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将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二是党组集中学习。我院将意识形态教育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整改期间集中学习了《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美国在香港搞“颜色革命”注定徒劳》等内容并作交流发言。三是召开全院会议加强意识形态教育。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就意识形态工作精神进行了专题会议传达,连同召开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警示教育会议。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我院在一楼大堂和东侧固定设置意识形态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栏,在楼层过道、门户网站等开辟宣传专栏,加强舆论引导。
(三)对党的组织建设弱化,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6.关于党务工作薄弱和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一是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为加强党建工作,我院配备了一名责任心强的年轻干部专职负责党务工作。二是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将“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党支部书记述职必述内容,确保制度得到贯彻。三是大力开展讲党课活动。大力开展院领导在全院讲党课、党支部委员在支部讲党课、普通党员在党支部讲微党课活动。我院班子成员人均讲党课1次以上,各党支部委员合计上党课16次,普通党员上微党课3次。四是加强党建督导工作。在原已试行的党建工作检查督导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检查督导暂行办法》,加强党建检查督促力度。建立支委交叉列席其他支部会议制度,解决党支部党建质量发展不均衡问题。建立党总支不定期派员列席支部会议制度,形成查找反馈整改快速反应机制。五是开展党内谈心谈话活动。我院党组研究并通过了《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将谈心谈话次数纳入党建督查常规检查项目、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职必述内容。六是高质量推动主题党日活动。党总支、各党支部分别开展了爱国红色主题教育、革命圣地现场教学、先进典型学习、廉政警示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增加党员向心力和凝聚力。
7.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不严格问题。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我院负责人事组织工作部门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法官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做到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必查。二是从严管理人事工作。对职级(等级)晋升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晋升前党组汇报、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及所在党支部的廉政意见、组织考察、本人谈话、公示等程序,进一步规范选任用人工作,设立前置讨论机制,集中研讨,层层把握政策文件精神,避免经验主义。三是落实任职回避制度。我院职能部门集中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法官法》《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法律中有关任职回避的事项进行了集中学习,加强人事任免前回避提醒,还特别针对《法官法》中任职回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进行了预防式学习。
8.关于干部管理工作缺位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制度,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重新修订我院2003年制定的《干部岗位轮换制度》,梳理现有各部门人员在岗时长,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超10年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二是补齐空缺职位,培养提拔后备干部。我院结合内设机构改革提拔调整了一批干部,领导班子及部门正职得到进一步补强,干部队伍结构年轻化,梯度更合理。三是制定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全面加强管控。我院制定了《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开展全院干警因私出国(境)证件持证情况个人申报工作,统一回收证件,登记造册,建立动态管控,将人员出国境违规情况与区委“四个全面”绩效挂钩,并纳入部门评先评优考核,夯实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四)对党的作风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9.关于对上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制定线索摸排指引,积极摸排扫黑除恶线索。我院建立部门负责人线索排查责任确认制度,每月填写报送线索排查表。制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工作指引》,形成我院扫黑除恶线索摸排长效机制。二是复查历年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彻底落实整改。我院复查2016年以来上级法院司法巡察和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尚未整改到位的4个部门共计12条反馈意见形成专项督察清单,并最终完成整改。
1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仍然禁而不止问题。一是建章立制。我院制定了《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对年度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人员范围、申报程序、培训机构、出行方式、纪律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业务类培训,按差旅管理规定选择合适、经济的出行方式。对党务党员教育培训,依照节俭原则综合考虑,原则上乘坐火车或动车,需乘坐飞机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执行。二是严格培训人员范围,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参训。严格按照分类培训原则,根据培训要求派遣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参训。
(五)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
1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一是加强“两个责任”主体认识。我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相关内容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建立院长—班子成员—部门领导三级党风廉政建设联动机制,每层级领导至少每年两次在分管范围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开展情况年终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班子成员责任承诺和签字背书制度,每年初签订院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订。制定《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责任清单》《纪检组长责任清单》《各部门正副职领导责任清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各层级职责,相关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倒逼责任落实。三是落实“一岗双责”。我院制定《全面加强谈话提醒工作的暂行办法》《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等制度,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教育情况、谈心谈话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落实“一岗双责”。四是结合主题教育加强廉政建设。我院先后印发《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计划》等5份文件,组织全院党员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以及对我院内部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以案治本,全覆盖开展在职干警廉政家访活动,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12.关于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司法能力不强问题。一是加强审判执行业务学习。我院制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学习计划》,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八批参阅案例的通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年度审判情况分析》《2018-2019年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观点集成》等文件,邀请市中院业务庭长作专题讲座,加强业务学习。二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制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发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形成《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2018年以来案件质量问题汇总报告》,组织员额法官集中研究分析,剖析根源,提高办案水平。三是强化审判质量。我院制定《关于院庭领导担任重大疑难案件审判长的暂行规定》《专业法官会议规则(试行)》等2份规定,引入“法信”等相关智能平台辅助办案,进一步加大案件质量把控力度,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管控。
(六)对党的纪律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
13.关于监督执纪缺失,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监督执纪方面学习,做到履行主责主业不缺位、不越位,加强院党组对纪检监察的支持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职能调整。机构改革后,监察室并入政治部(督察室),内部监督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指导督察室工作。三是加强执纪问责。严格规范处理纪委转来问题线索及投诉信访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处理1人,督促修订完善《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考勤管理规定》,坚持每月公示全体干警考勤情况,接受监督。四是加强整改工作跟踪督导。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汇报、明察暗访、查看台账等方式全程跟踪督促本次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14.关于违反财经纪律,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一是立行立改。我院在巡察期间已按照巡察组要求,边整边改,对没有公函的、同城的一律不接待。二是规范“三公”经费使用。我院制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对“三公”经费的使用进行了规范,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结算,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方式支付。三是规范公务开支。对干警长期借款未还的,立即还清或按期扣缴。公务开支一律通过公务卡或公务转账。四是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及物资管理。梳理历年政府采购存在问题,分析整改。制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院政府采购流程及物资管理。
(七)对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
15.关于廉政监督存在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我院召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及监督责任,建立层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二是结合内设机构改革,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部门由机构改革后的政治部(督察室)负责,担负起牵头抓总,日常监督、年终检查考核工作。三是落实“一岗双责”,压实领导职责。我院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明确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各部门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层层抓落实。四是建立健全院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谈话机制,各级领导一年内谈心谈话次数不少于6次,并纳入绩效考核,倒逼工作落实。
16.关于执行款划付严重超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司法公信力问题。一是高度重视。我院党组对执行标的款的退付工作高度重视,成立退款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整改,不定期以专题报告形式向巡察办汇报。二是加强组织协调。我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待退费数据,组织财务室、执行局查阅卷宗,建立应退未退执行款台账,并逐笔注明未退付原因。三是严格制度。我院制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执行标的款退款制度。四是强化服务意识。定期开展案款收支应退未退集中清理,增强执行透明性,防止人为拖延,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该项工作仍在持续整改中。
17.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敷衍了事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计划学。我院年初制定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完成了年初党组理论中心组设定的常规学习不少于8次的计划。二是引入主题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主题教育必学科目纳入中心组学习。三是政治引领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形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专题、党纪党规、重大政治事件等内容。每期按一个专题组织学习,贯彻“第一议题”制度。四是创新方式学。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纳入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委员等参加学习,学习采取视频教学、领导带学等方式开展,每期学习安排一名代表就学习内容谈心得体会,确保学习入心入脑,取得成效。五是结合实际学。针对与我院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相关会议精神等进行专题集中学习。
三、常抓不懈,全面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通过前一阶段的整改,我院重点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规范了各项管理,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全面落实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院将按照市委和市委第五巡察组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持续推进整改,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要坚定思想认识,加强党组织领导。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巡察整改倒逼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切实发挥党组政治核心作用,扎扎实实做好巡察后续整改工作。
二要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落实执纪问责“零容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要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持续发展。在充分运用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成果,加强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积极跟进,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最终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2531533;电子邮箱:2203441@163.com;邮政信箱:湛江市麻章区南通路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邮政编码:524094。
中共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5月18日